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管理中心
陕城燃热函〔2016〕13号
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管理中心
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举办“燃气服务认证”审查员培训的通知
各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燃气企业:
为进一步宣贯《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导则》规定了燃气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管道燃气供应服务、瓶装燃气供应服务、车用燃气供应服务和服务质量评价。适用于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的供气服务和相关管理部门及机构对供气服务质量的评价。优质服务是市政公用事业的生命线。服务是企业的主要工作,也是考核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为帮助燃气企业服务工作达标,满足社会和政府监督部门的要求。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将在行业内开展燃气服务认证工作。为此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于2016年3月23日共同组织“燃气服务认证”审查员培训。现将有关具体内容转发给你们:
一、培训内容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管理规定的介绍;
2、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的介绍;
3、燃气服务认证特点的介绍;
4、 《燃气服务认证实施规则》重点条款讲解;
5、现场审查技巧及关键点。
二、培训对象
1、燃气企业管理或从事服务工作相关人员
2、中国城镇燃气行业技术专家;
3、认证机构管理人员;
4、产品认证机构检查员;
5、燃气行业协会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6、政府工作人员;
7、其他相关机构的技术人员、检测人员。
三、培训教师
徐姜——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专家组成员、国家标准《燃气服务导则》主要编写人、湖北省燃气协会科委会主任、湖北省土木学会理事燃气专业学会副主任;
佟晓超——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技术部副主任
希望各燃气管理部门、经营单位要以宣传贯彻《燃气服务导则》为契机,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服务工作开展的成功经验和好做法,促进供气服务水平提升及员工素质全面提高;要用心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和工作方法,创建服务品牌,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健全优质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改进。《导则》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城镇燃气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新发展、新突破、新提升,开创中国城镇燃气用户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请各级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根据培训时间、地点派人参加(可直接联系中燃协或报省燃气热力管理中心、省协会)。
联系电话:029-87294590 传真:029-87294590
联系人: 冯 恺 15094008653
党祥祥 13709262536
附:关于举办“燃气服务认证”审查员培训的通知
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管理中心
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
2016年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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